致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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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选民:

根据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明年1月进行换届。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全区区、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6年12月20日前选出;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上旬开好;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中旬开好。区选举委员会确定我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为2016年12月15日(农历十一月十七,星期四)。

这次区、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认真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在这次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希望广大选民了解并做到:

及时参加选民登记、核对。除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在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1998年12月15日(农历戊寅年十月二十七)前出生,当年属虎]的公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都应在2016年11月20日前,主动参加所在选区的选民登记,积极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认真参加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根据选举法规定,除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外,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数时,则要由选民小组经过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选民在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把能够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人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积极参加投票选举活动。在投票选举代表时,每一位选民都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选举大会或前往本选区设立的投票站、流动投票站进行投票。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投票站或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且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和进行投票。老、弱、病、残以及其他不便到场投票的选民,除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外,还可以向选举工作人员携带的流动票箱投票。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希望你们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积极投身到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扬州市江都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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