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应知应会常识(二)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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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工作“三个离不开”: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2、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江苏省规定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院校;中考报考普通中学、中专和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均可相应加分。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宗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5、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6、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不得插手宗教事务。

7、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要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不得在场所内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不得到场所外宣传宗教信仰。

8、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国家财务、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接受政府部门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信教群众监督、财务人员监督。

9、迷信是指人们对于事务盲目信仰或崇拜,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两者组织形态不同,文化内涵不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宗教信仰受到法律保护,迷信活动则是违法行为。

10、邪教的基本特征,一是狂热的教主崇拜,二是宣扬“末世劫难说”,三是具有明显的反社会反人类倾向。邪教崇拜的是现世的教主,一旦加入就会受到精神和人身自由的控制,甚至危及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1、农村小庵小庙的处理方式,稳妥对待,可改作他用、封存或拆除。

12、“马路和尚”泛指装扮成僧人,假借佛教名义牟取经济利益的人。

13、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需到县级宗教事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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